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业主”)采用公开询价方式对深圳地铁既有线废旧灭火器处理服务(2021~2023年度)项目(二次)选取服务商,欢迎符合资质并有意向的服务商提交密封报价文件,有关事项如下:
废旧灭火器的处理及回收利用,数量和规格详见附表:服务清单。
深圳地铁运营总部所产生的废旧灭火器。
业主提前十天将废旧灭火器数量、处理地点及时间等信息通知服务商,服务商必须按业主的要求在指定的时间前将废旧灭火器运到作业地点按技术要求进行处理。
项目预算: 49万元
从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a.报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
b.报价人经营范围涉及废旧物资或再生物资的购销、回收或灭火器回收;
c.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报价;母、子公司只允许一家公司参与报价;同一法人代表,只接受一家报价。
[注]:1、报价人提供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原件备查;
2、报价人提供资格证明文件必须在有效期内。
3、存在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等违法失信行为的投标人将不被接受。
[其他]:近三年在招标投标活动或合同履约过程中有不良行为记录正处在我市主管部门 行政处罚期、警示的或正在接受我市主管部门调查的或被招标人列入招标人不良诚信行为名录的投标人将不被接受。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总部合约法律部(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地铁车辆段运营综合楼b座517)。
领取询价文件时必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及领取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如领取人不是法定代表人,还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
2021年3月9日至3月1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节假日除外)。
所有报价文件应于2021年3月29日下午18:00(北京时间)之前送至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总部合约法律部(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地铁车辆段运营综合楼b座517)。请尽量提前送达,逾期送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a.取得报价文件的报价人,如不递交报价文件,应在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期前2日向业主作出书面说明,否则,业主将在今后拒绝该报价人参加业主其它任何项目的报价或投标。
b.凡两家或以上公司同一法人代表或其中一家公司为另一家公司单一最大股东的,不能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的询价活动,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进行处理。
c. 如报价人为中选候选人,被业主通知谈判时,参与谈判的报价人代表要求是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且务必携带有效身份证出席谈判会。
d.业主不承担报价人准备报价文件和递交报价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报价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e.业主在签订合同之前任何时候均有权接受或拒绝报价、宣布询价程序无效或拒绝所有报价。对受影响的报价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无义务向受影响的报价人作出解释。
f. 当报价人出现第二部分报价须知第13条款报价保证金被没收的情形时,业主将该报价人列入不良诚信行为名录,并将对外公示。
有关此项公开询价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查询: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总部合约法律部、物资中心
传真:0755-88960129
邮编:518040
电话:88960178、88959207
联系人:李先生、祝先生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 3 月9日